8月初某一天,香港入境事务处有关人员电话质询我司:中航913船于2012年7月14日没有知会入境处值班人员,擅自离境!
自从今年6月份入境处开通电话录音报到系统以来,我司代理的船舶都能很好地适应该报到系统,并没有发生过漏报的情况,听入境处人员的口气,如果上述船舶情况属实,可能该船将面临不定期的停止免检资格,这对于该船及公司运作将是一个不小的损失。
中航913船上人员得知该消息后,当班人员徐善业斩钉截铁地说:“肯定已报知入境处并获准离开,船上有详细的记录。”很快,一封详尽的解释信便呈交到我司人员面前,上面将船舶抵达香港开始,到完妥工作后离境的情况作了仔细的述说,时间具体细化,当该解释信交抵入境处时,入境处相关人员也接受了解释。
对于此事,笔者深为感叹,我们并非质疑入境处人员的服务操守,也并非信不过船上人员,但以往发生类似情况时,由于船上人员解释表达不清晰,无法提供准确及有力的证据,最终只能认错受罚。我们虽然认错,但内心肯定不大服气,但这一次,中航913船上值班人员显然工作做得极为细致,可见船上人员平时工作的细心、积极、认真负责,这就令人大为称赞了!试想,如果船上提供不出如此详细的信息,入境处人员怎么肯偃旗息鼓呢?
笔者将中航913船的解释信复印置于案头,时时以为学习及鞭策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