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广东海事局及香港海事处有关法例规定, 内地船只的船员在香港水域进行货物处理时必须接受“船上货物处理基础安全训练”并取得合格签注(有效期5年),合格签注到期后的船员需经相应的知识更新培训,以保持其有效性,否则不得在香港水域进行货物处理工作。
为了确保“船上货物处理基础安全训练”签注的有效性, 港澳分公司安技部于3月底至四月初在集团公司5楼会议室举办了四期船员知识更新培训班, 共有190多名船员接受培训并全部合格,取得了“船上货物处理基础安全训练”有效期的展期签注,达到了预期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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